5月1日起,这些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日期:2022-05-25  作者: 连和连

2022年5月1日起,一批新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它们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注:点击标题可直接查看原文

 

1、自2022.5.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2022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本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自2022.5.1日起施行!天津高法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调整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调整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 行政案件管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原管辖法院继续审理。

 

3、自2022.5.1日起施行!《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3月29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为原则,为广东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助力广东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4、自2022.5.1日起施行!《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近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目前山东省面临的高价值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转移转化率偏低等问题,《条例》鼓励相关单位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支持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条例》还规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应当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活力和实施效益。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利项目和发明人给予奖励。鼓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优秀知识产权项目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给予奖励。

 

5、德国补充保护证书年费官费自2022年5月1日起上涨!

 

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近期公布决定,将分别于2022年5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上调补充保护证书和发明专利的年费官费标准,上涨幅度约5%至23%不等。

 

6、德国第二版《专利法现代化法案》修正案将于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

 

2021年8月17日,德国第二版《专利法现代化法案》发表在联邦法律公报上,为现有立法增加许多新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修正案将于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包括对先前知识产权法的3个主要变更。一项重要的修订是,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最后期限已延长至31个月,而之前的期限为30个月。据称,实施这一变化是为了让申请人有更多时间来决定是否进入PCT国家阶段,让投资者评估发明商业化的范围,以及估计在德国成功获得发明专利的机会。

 

7、德国自2022年5月1日延长PCT进入国家阶段期限

 

2022年3月16日,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向WIPO做出了关于指定局和选定局进入国家阶段期限的声明。该声明称, PCT进入德国国家阶段的期限将由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延长至31个月,该修订将于2022年5月1日起生效,无任何过渡性条款。

 

DPMA计划修订后的条款适用于所有尚未进入德国国家阶段的PCT申请,包括:

1)之前适用30个月期限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是未在2022年4月30日届满的PCT申请;

以及2)30个月期限已经届满,但是申请人在2022年5月1日之前尚未根据PCT条约提出进入德国国家阶段的有效请求的PCT申请。

 


附:1999年文本将于2022年5月5日在中国生效,中国加入海牙协定后相关规定。

 

1、中国加入海牙体系 | 附海牙用户指南下载链接

 

中国已加入海牙体系,使覆盖的国家总数达到94个。2022年2月5日,中国政府交存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年)的加入书。中国成为1999年文本的第68个缔约方和海牙联盟的第77个成员。1999年文本将于2022年5月5日在中国生效。

 

2、海牙体系,中国来啦|一图概览《海牙协定》

 

中国于2月5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提交了《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加入书,将于5月5日生效。

 

3、自2022.5.5日起施行!关于加入《海牙协定》后相关业务处理暂行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加入〈海牙协定〉后相关业务处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5月5日起施行。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4、自2022.5.5日起,外观设计专利第11—15年年费标准为每年3000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22年5月5日起执行新的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和单独指定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外观设计专利第11—15年年费标准为每年3000元。二、单独指定费(人民币标准)为:第一期(1—5年)4100元,第二期(6—10年)7600元,第三期(11—15年)15000元。

 

5、自2022.5.5日起,申请人可通过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系统办理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业务!

 

 

为方便申请人以符合海牙协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形式从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开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系统,自2022年5月5日起,申请人可以使用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业务。

 

 

来源:IPRdaily中文网